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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群众安心过年,2月9日上午,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稽查执法大队联合荥阳分局执法人员分为无人机检查组和VOCs走航车组,对相关区域进行了排查和VOCs走航监测。
1.无人机检查组排查情况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稽查执法大队人员与荥阳分局执法人员徒步对荥阳市中原路北侧、万山路东侧、乔楼镇政府大门前无名道路和塔山路西侧区域内的涉气企业进行了排查,该区域有涉气小微型企业32家,由于临近春节绝大多数企业停产放假,无法进入厂区内部,对有人值守的企业,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内部,对停产现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无人值守的企业,操作人员使用无人机对厂区内部情况进行了高空拍摄,未发现环境问题。
2.VOCs走航监测情况
稽查执法大队人员与VOCs走航车操作人员沿荥阳市中原路、登封路、庙王路、连共线(郑上路)和商隐路区域进行了VOCs走航监测,然后沿塔山路和万山路进行了VOCs走航监测。根据2021年 2月9日郑州市VOCs走航监测报告显示:走航区域白天总挥发性有机物(ΣVOCs)均值浓度100.3μg/m3,整体VOCs浓度较低,未发现异常点位。
3.春节期间暗查情况
春节期间,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了不定时暗查,未发现环境问题。
4.下步措施
春节过后,企业恢复生产时,将采取以下措施,真正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1)郑州市生态环境荥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区域排查整治小组,对相关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解决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和监测频次,实现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的有效联动;
(2)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稽查执法大队对该区域的突击检查的同时,利用无人机和VOCs走航车等技术手段精准执法、科技执法、依法执法,对重点企业和疑似违法企业,加强现场监测执法,对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消号,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